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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这些煤矿,一律取消夜班!|环球快资讯

2023-06-27 17:13:29 来源:山阴老乡俱乐部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有效防范化解煤矿企业系统性风险,近日,山西省晋城市印发《重点监管煤矿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出现以下情形的界定为重点监管煤矿。一是两年内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煤矿;二是近一年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透水、淹井等重大涉险事故的煤矿;三是矿井资源枯竭,距关闭不足3年以及正处于回收关闭期的煤矿;四是采掘失调、抽采失调(两周内不能完成整改)的煤矿;五是矿井主要设备(通风、运输、采掘)折旧费用提取完还在使用的煤矿;六是资源整合煤矿未做到“三真”管理的煤矿;七是在对煤矿安全执法检查过程中一年内连续2次发现重大隐患或发现矿长一次性记6分的重大隐患煤矿。

晋城市成立了重点监管煤矿工作专班,组长由晋城市应急管理局、国家矿山安监局监察执法九处主要负责人担任。专班办公室负责牵头全市重点监管煤矿的评定、管理、退出等工作。

经评定为重点监管的煤矿,将落实如下监管措施:一是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挂牌管理,并派人驻守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的执行情况,每月向专班办公室行文上报安全管理情况,直至退出重点监管名单。二是主体企业要科学、合理制定专项安全管控措施,派驻工作组现场指导,强化现场检查,在重大节假日及特殊时期要采取停产、减产等措施确保安全,直至风险可控,隐患消除。三是煤矿存在隐患需要立即停产整改的,依法暂停其生产组织并立即制定专项整改措施。四是对一年内连续2次发现重大隐患或发现矿长一次性记6分的重大隐患煤矿的第一责任人和所在区队,由煤矿主体企业对相关人员开展不少于5日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由工作专班办公室进行考核,经考核通过后方可重新上岗。五是各级监管监察部门、监管专员、五人小组要提高对重点监管煤矿的检查频次,督促煤矿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六是重点监管煤矿工作专班可以根据煤矿风险隐患特点对煤矿采掘活动进行红线管理,采掘活动只能在红线内进行,特殊情况依法暂停其生产组织、水平延伸以及煤层配采等改(扩)建项目审批。七是重点监管煤矿一律取消夜班采掘作业八是上级督导煤矿安全工作,先行向重点监管煤矿倾斜安排。

据悉,重点监管煤矿隐患整改完毕,由重点监管煤矿主体企业初验合格后,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向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递交书面申请,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书面申请进行现场核查。工作专班办公室牵头组织对重点监管煤矿进行综合评判,评判结果良好的,恢复常态监管。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对抗检查、阻碍执法的煤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煤矿进行处罚,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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